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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通告(第三批)
根据《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公告(长期)》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体检对象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第三批)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7:30在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西门南通市职工服务中心门口集合,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安排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成绩通知单、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笔、体检费用400元现金参加体检。
2.正处于孕期、生理期内的女考生应主动说明情况,部分体检项目可暂缓体检,后续补检。孕期考生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生理期、哺乳期考生部分体检项目如需暂缓的,需现场提交暂缓体检申请书。
3.考生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全面、准确填写体检表中要求报考者本人填写的个人病史及相关信息。
4.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天务必空腹参检。
5.体检工作是考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考生携带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须上交集中保管,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信息,考生亲友不得尾随。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相关疾病的考生,依据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6.体检工作不再另行发放《体检通知书》,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告,按通告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查要求,并在当天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对体重、视力、血压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同时,考生不按照规定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督组:**
市卫健委:**、59009026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第三批)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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