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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舟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舟山分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舟山分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765人,其中高级职称360人,博士后及博士19人,硕士近190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C类人才5人,省卫生创新人才4人、医坛新秀1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14人,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1人,温州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生导师15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1个。医院开放床位1160张,设24个病区以及眼科中心、综合ICU及EICU。医院肺癌研究中心、肝胆疾病诊治中心、胃肠疾病诊治中心、脑卒中诊治中心、胸痛诊治中心、运动医学中心、创伤中心等学科辐射全市。心脏及大血管手术为市内独有,腔镜、内镜、介入治疗水平市内领先,细胞分子生物实验室为市内唯一临床基础研究平台。2023年8月,舟山医院与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面战略合作,成立浙大二院舟山分院,落地19家专家工作室,常规开设专家门诊,在医疗技术、学科建设、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同质化管理、全方位合作。
2、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989人,其中高级职称212人,硕士63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开放床位425张,设11个病区及ICU、NICU。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科、儿科医疗技术水平市内领先。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辐射全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内唯一。
3、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
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等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中医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是国家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单位,舟山市骨科创伤治疗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复杂疑难疾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工作。医院现有职工689人,其中高级职称150人,博导1人,硕导5人,博士3人,硕士74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人,省级名中医1人,省151人才5人,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2人,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3人,浙江省医坛新秀4人,市级名中医14人,舟山市资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拔尖人才各1人。医院开放床位530张,开设十三个病区,53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临床专业齐全,中医、骨伤医疗技术水平市内领先,连续多年获国家三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A”等级。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文明中医院、省平安医院、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舟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4、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现为舟山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舟山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舟山市心理咨询中心,舟山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93人,其中高级职称52人,硕士1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2人。开放床位400张,设9个病区,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以及老年病和老年综合征的评估、诊治、康复。2024年4月起与浙江省立德医院全面开展医疗合作,成立浙江省立同德医院舟山诊疗中心、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舟山中心,落地1个博士工作站,4个专家工作室,在医疗技术、学科建设、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5、舟山市口腔医院
舟山市口腔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10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高级职称人才8人,中级职称23人,设9个专科,有综合治疗椅70台,病床15张,牙周病科、种植科医疗技术处于市内领先水平。主要承担全市口腔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6、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与服务中心
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与服务中心单位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舟山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牌子,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中心现有职工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中级职称4人。主要承担全市医学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继续医学教育、医学业务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鉴定、《舟山医学》出版发行等职能。
7、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了新城临城街道辖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下辖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家村卫生室。
8、舟山市急救指挥中心
舟山市急救指挥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11月19日,主要负责舟山本岛及周边岛屿“120”呼救的受理、调度和指挥协调重大意外伤害、突发事故的伤病员救护工作。当前,舟山本岛及连接岛屿、六横岛、普陀山岛等“120”电话统一由市急救指挥中心管理,院前急救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的模式,按照“就近、就急、就专科、就病人意愿”的原则,在最近的距离、最短的时间内让病人得到最好的救援。
9、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2021年9月3日批准成立,核定事业编制95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舟山市新城辖区千岛街道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下辖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5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22日09:00-11月28日16:00。
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11月22日09:00-11月28日20: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三)现场报名
时间:11月30日09:00—12:30;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考试合格暂未拿到证书的,需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其他岗位所需相关材料。
(四)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考核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现场报名一致的材料。资格复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六、考试
(一)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11月30日下午,地点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口腔医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李老师),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王主任)、舟山市中医院**(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赵主任)、舟山市口腔医院**(叶主任)、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与服务中心(赵主任)**、舟山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主任)、舟山市急救指挥中心(陈老师)**、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虞主任)。
监督电话:**。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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