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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落编!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276名
按照工作安排
现启动2025年度
“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医院
人才引进工作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庆蓝优引·社会招引”计划引进人才276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7年3月10日以前出生。原则上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年龄条件。(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三年内(自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定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3月10日(含)后出生〕。此类报考人员除年龄要求放宽外,须满足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资历等所有要求。
3.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考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
4.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5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报考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6:00(以报考单位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
(二)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用人单位可视报名情况或岗位需要等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前,设岗单位组织现场资格确认。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排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谈或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如有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以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三)岗位补录
能力测评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意愿和岗位空余情况,组织未进入考核与体检阶段且面试成绩超过60分考生开展补录。补录报名期为空缺岗位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每人只能补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具体以空缺岗位公布通知为准。补录原则上采取面谈方式开展,具体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岗位空缺情况,请关注“大庆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微信公众号。
(四)考核与体检
补录结束后,根据面试(补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各引进人才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审报考资格。体检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引进人才单位开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递补原则
如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并办理手续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
3.对引进后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新时代大庆人才振兴20条》享受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安居保障政策。
4.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安家费。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安家费。引进人才在政策享受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聘、调离大庆市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视合同履行情况返还资金,不再享受政策支持。
5.满足以上政策条件且同时符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其他现行同等政策的,可自愿从优选择享受其中之一,不可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期间,如有考生无法及时提供的本次考试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签订《考试承诺书》(附件6)。如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或不满足报名条件,则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公告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5年度“庆蓝优引 社会招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大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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