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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松原市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经单位研究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单位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招聘岗位共2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情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
(三)报名邮箱:**@qq.com
(四)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报名表、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文件,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每个材料单独一个PDF电子版,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投递。
(五)报名要求
1、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松原市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松原市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需递补的,从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松原市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信息在松原市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进行发布。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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