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1-1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2人

 242

2023.11.23-2024.2.28

已结束

疾病预防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4,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35周岁(19871123日至20051123日期间出生);报考医生类岗位人员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1123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生类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1123日以后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1123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岗位辞职未满3年人员及2024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1123日—2024228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④其他佐证材料。

社会人员: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④岗位聘任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⑤湖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1123日至2024229日中午12时。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2024届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47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法定工作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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