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医共体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障患者安全,提高诊疗水平,推动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度云县医共体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在职在编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对象
云县辖区12个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满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云县人民医院7名。医生岗2名、护士岗2名、医(药)技岗3名。
(二)云县中医医院4名。医生岗3名、医技岗1名。
(三)云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岗1名。
(四)云县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医生岗1名。
(五)云县爱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医生岗2名、护士岗1名。
三、开考比例
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四、公开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工作能力和相关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用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含试用期),发生过调动情形,未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选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临床岗位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医(药)技、护理岗位需持有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
2.全日制专科: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证(国家级)。
3.继续教育本科: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证(国家级)。
4.继续教育专科:须持有高级资格证(省级)。
5.岗位其他特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6日8:00-17:30;报名地点:云县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云县人民医院官庄河院区行政楼3楼人力资源科)。
2.材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3.审核:报名表中人员基本信息由编制单位审核盖章;近三年政治表现情况由云县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审查;近三年廉洁自律情况由云县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审查,最终由云县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审批。资格审查中,对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形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核考试
1.考试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00—16:00;考试地点:云县人民医院官庄河院区1号楼5楼报告厅。
2.组织考试部门:由云县医共体总医院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
3.考核总分为100分,由笔试考核成绩(90分)及综合评价加分成绩(10分)两项组成。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成绩公布及公示:考试成绩确认后当天公布、成绩公示时间至2025年10月28日。
(三)体检
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根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由云县人民医院组织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用人单位形成初步考察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就考察人选相关情况分别征求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及县信访局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党委(党支部)会议研究后提出拟选聘人员,报云县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报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不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经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云州”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名称,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等。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调动后的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聘用并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后果由选聘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县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科室:县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唐永红
联系电话:**
云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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