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兴安盟人民医院始建于1982年,是兴安盟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全盟及周边地区主要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是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多家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医院年门诊量达80余万人次,年住院人数达6.2万余人次。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卫计办科教〔2016〕33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2024年兴安盟人民医院拟招收专业为内科、儿科、外科、全科医学四个专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2024年度计划招收全科(订单定向)专业3名、全科专业3名、儿科专业1名、其他专业(内科+外科)21名,共计28名。
二、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其中社会人要求内蒙古户籍。
(二)报名条件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含内蒙古户籍的社会人)。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在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具有成人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4.社会人也可以报全部专业。
三、政策、待遇、保障、奖励及就业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3〕182号)中明确指出“自治区自2024年起,将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要求,为学员发放生活补助。
(四)保障及奖励
1.科室根据学员工作量、出勤情况等综合情况考量,发放夜班费等待遇。
2.优先为外地学员提供住宿,宿舍配备齐全,宿舍内安装免费宽带,并给予相应就餐补助。
3.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等教学场地。
4.医院根据学员日常培训表现、年度考核、结业考核成绩情况,给予优秀学员奖学金奖励。
(五)就业优秀住培学员毕业后可进行留用。
四、报名流程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一)第一批次招录
拟参加2024年自治区住培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笔试、技能操作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2日(8月2日18:00关网);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3日;
3.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4.现场审核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大楼6楼图书馆
5.考试时间:8月6日上午8:30-10:00理论考试,14:30-17:00技能考试,8月7日上午8:30面试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临时通知。
6.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审核内容: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8.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9.录取名单公示时间:8月9日—8月13日,公示期为5天;公布时间:公布时间:8月14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7日(8月17日18∶00关网);
2.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8:00-10:00;
3.现场审核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大楼6楼图书馆
4.考试时间:8月19日上午8:30-10:00理论考试,14:30-17:00技能考试,8月20日8:30面试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临时通知。
5.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审核内容: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7.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8.录取名单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公布时间:8月26日公布补录名单。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
(四)请各位报考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有最新安排及消息方便及时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兴安盟人民医院科教科
联系人:丁老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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