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吴起县公立医院院长、副院长和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岗位
参聘人员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符合聘任条件、具备聘任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选聘岗位包括县人民医院院长1名、县中医医院院长1名、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近3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必备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不超过49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原任院长可适当放宽。
2.学历: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职称:县人民医院院长具有医学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具有医学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工作年限:具有3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
三、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登记。竞聘人员持个人申请、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9日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716室
联系人:郭敏
3.资格审查。由县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向符合竞聘人员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凡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资格。院长选聘演讲的人数与聘任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4.选聘方式。实行民主评议、现场演讲、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分。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提出拟聘人选方案,征求县委意见后,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任何问题的,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县政府颁发聘书,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期管理
1.聘任人员聘期四年。
2.实行年度考核制。凡聘任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能胜任工作的继续留任,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实行聘期管理制度。把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综合考核紧密结合,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并量化效率质量、事业发展、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指标,对聘任人员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聘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吴起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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