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招聘4名医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妇产科医师2名、儿科医师1名、检验师1名。
二、相关待遇
合同制,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餐补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在同等招聘条件下,如所报专业已招满,若应聘者接受调剂,可根据招聘需求调剂到其他岗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铭胤
成员:王兆惠慕淑丽尹玉婷
领导小组下设人事科,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刘英
成员:许岩徐小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妇婴医院6楼601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小二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卫健局、医院人事科、纪检监督、医务科、检验科对报考人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考试事项
1、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岗位报名人数的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如果笔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专业岗位数,笔试成绩合格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确定,两项成绩之和为依次录用成绩。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空缺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妇婴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用工相关手续。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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