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医院临聘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医院业务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8日-2007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延安市人民医院2号楼三楼人事科309室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初审通过人员,医院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注意查看。
3.招聘岗位专业按《陕西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招聘考核
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核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将根据各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确定,具体方法将在考核公告中说明。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医院临聘人员工资及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
2.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八、纪律及监督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