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大塘镇卫生院人才招聘公告
一、医院概况
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卫生院位于玉林市郊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肩负玉州区大塘镇、城北街道、北流市大里镇以及兴业县卖酒镇等周边县城乡镇约10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现开放床位数99张,院内设有院办等9个职能科室,开设有内科、儿科、外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馆等临床科室,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医技科室。主要配备彩超、DR以及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
二、岗位需求(见职位信息栏)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有奉献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学历、专业及其他任职要求详见大塘镇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投递简历及相关材料至邮箱ai620105@163.com,按照“姓名+手机号码+应聘岗位”命名文件压缩包;
(2)到本院综合楼四楼院办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1)大塘镇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大学期间各学年成绩单等复印件一份;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各层次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各层次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初、中、高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以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为准)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及其他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所发布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未按报名材料要求以及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如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未能及时提供应聘报名表的请按要求填写承诺书(附件2)一份;
(4)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请务必自行保管好个人的证件等材料,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筛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以后不得参与我院任何招聘。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办法
(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方面面试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如有多人成绩相同无法确定的,成绩相同人员进入二次面试)。
(2)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注意事项
已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确定签约人员名单
拟签约人选面试情况由医院现场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审核研究后,初步确定签约人员名单。
(六)签订相关协议
医院与确定签约人员签订相关协议,签订协议遵循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原则。
(七)体检
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请务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说明特殊情况,如使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行为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对当日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体检科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人员应在体检前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疗机构孕检证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2.体检结果合格医院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医院将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考核和体检合格,经医院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发出通知,被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我院与正式报到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见习试用期。如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在报到截止之日前与我院联系征得同意后可延迟报到,逾期未到或未征得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有被通知人员来院报到时须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否则不予报到并取消聘用资格。
2.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处罚,正在被国家机关侦察、起诉、审判,参加其他非法组织、有其他非法行为、偏执型性格或身体条件等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我院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及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和医院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执行试用期,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学位、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隐瞒实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其参与本院其他招聘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医院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大塘镇卫生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参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发布各类通知。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