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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
为加强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招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员额编制人员19名,其中(郑州大学琼中医院7名,县中医院1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具体详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五)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六)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海南省琼中黎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和卫人就业网(https://www.weirenjob.com/)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提交报考申请,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
2.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3.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13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7:00。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
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和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并核实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3)户口簿(本人页);
(4)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采取“面试+组织考察”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1.考核招聘的面试对象为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考核招聘中,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的,按职称高的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职称也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员,两者均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五、成绩公示
考核招聘面试成绩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1:1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工作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由考生书面承诺本人无违反情况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人员聘用
(一)公示。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无异议,由县卫健委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纳入编制员额人员管理,享受编制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部分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在三年内未取得对应资格,给予取消聘用。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员额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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