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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贤纳士了!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4年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5年经批准加挂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的预防、心理卫生、精神疾病的规范化治疗,监测精神卫生危险因素和常见精神障碍的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当前中心按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建设,中心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360张。目前正在启动二期工程建设,预计建成后增加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增加病床480张。现有精神科三个病区、心身医学科、睡眠心理科、康复医学科、河源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等临床科室。医院技术力量强,设施设备齐全。现因工作需要,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由医院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四、岗位待遇
享受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时间。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长期有效,招满为止。可采取网上报名或到院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或联系我院联系人),连同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有关工作证明等扫描上传发送hysdermyy@126.com邮箱。现场报名者带齐上述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院报名。
每位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招聘流程
(一)医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筛审核。
(二)考试时间:视人员报名情况,分批次或一次性进行考试,具体由医院决定。时间由医院电话通知。
(三)考试方式和范围:采取视频面试方式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体检:按照拟聘用岗位数及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数。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提交报名等相关材料。
(六)公示: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因体检、政审等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政审。
八、其他事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归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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