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1-500人 疾控中心

11人

 12

2025.12.8-2025.12.12

已结束

法律顾问、执法岗位
全职,社招
本科起
招聘要求

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公告

为配齐配强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专场招收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91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开展公务工作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2024年度、2025年度)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4年度、2025年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411日至20267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4.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128日(不含)至2007128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3周岁及以下,即1981128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5128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128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聘人员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岗位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五)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6731日前取得;2025年下半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须在20251231日前取得;除本公告及其《岗位表》另有明确说明外,本次招聘各类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25128日(不含当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选岗模式组织实施。报名阶段,应聘人员需选定笔试考区及试卷类型,无需确定具体岗位。笔试结束后,将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该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得选岗资格;选岗完成后,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交费、笔试、选岗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流程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限。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名时间:20251289:00121217:00交费时间:20251289:001212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流程。应聘人员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报名:注册账号上传照片填报个人基本信息选择试卷类型选择笔试考区及交纳报考费确认报名成功。

3.笔试试卷类型规定。本次专场招收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试卷三类试卷,应聘人员需在报名阶段完成试卷类型的选择与确认。其中,选择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选岗阶段仅可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或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选岗阶段可报考除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之外的所有符合条件岗位。试卷类型确认后不得变更。

4.笔试考区选择规定。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笔试考区并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区一经选定,不予变更。若报名时系统提示该考区已满,请选择其他考区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需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更换其他考区报名。

5.报名信息填报要求。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整、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所有报考信息,该信息是笔试后选岗及资格审查的核心依据,务必审慎核对后填报。因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有误,导致笔试后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简历填报需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全部经历。学习经历要详细填写各教育阶段(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高校、院系、专业及获得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对应专业);工作简历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时间,填写各段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及具体工作内容;未就业期间需注明起止年月并标注待业;属于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明确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注明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的具体保留单位(机构)。

6.专业类别参照依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取得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的,需同步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专业信息,笔试后选岗位阶段,需配合资格审查单位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佐证材料,供审查人员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岗位条件。

7.技工院校毕业生应聘资格。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报名材料提交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先在报名网站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各项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图像清晰、信息真实)。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标准化处理,未按要求处理的照片将无法上传。

9.报名信息提交与核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后,须反复核对各项内容,确认全部准确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锁定,相关内容不得修改。

10.报名信息真实性责任。应聘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若存在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相关记录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11.报名信息重要性说明。报名信息直接影响选岗资格及后续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报,因错填、漏填、误填导致信息失实,进而无法参与选岗、资格审查流程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所有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交费

1.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信息自动失效。

2.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5128日(不含)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51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1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6116日,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对在报名及退费环节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51224日至2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本次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单科分值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试卷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以及行政执法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作答要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选择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与形式。笔试时间为20251228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5.笔试考区与参考要求。笔试考区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6.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

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予以纠正,逾期不再受理。

7.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与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笔试成绩、排名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专场招收选岗公告》。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选岗环节。

8.成绩复核规定。应聘人员仅可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提出成绩复核异议,需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予受理其他成绩复核申请。

(四)选报岗位与资格审查

本环节面向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开展,严格遵循选岗+资格审查流程。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具备选报岗位资格,所选岗位应符合岗位表明确的招聘条件。具体选岗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专场招收选岗公告》。

《岗位表》中关于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相关疑问,由负责资格审查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五)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盟市以下(含盟市)面试工作,在盟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2.面试相关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或各盟市人事考试信息相关网站。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有《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面试形式及合格要求。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或各盟市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相关网站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机构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盟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各盟市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要求

1.聘用到《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应聘人员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按照管理权限,盟市以下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注明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聘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2.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7.本次招聘空缺岗位,后续将开展1+N补充招聘,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四、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601168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咨询时间:128日至12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1、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岗位表

2、各盟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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