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马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充实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切实解决辖区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的实际问题,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严格选拔流程,确保招聘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择优录用。
3.坚持岗位匹配、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岗位需求设置招聘条件,确保录用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坚持优先安置特殊群体原则:优先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上级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职责如下:
1.检验科办公人员(1名)
在卫生院检验科协助处理各类检验和后勤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云南省内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检验科办公流程。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孟连县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络报名发送以上原件扫描件到邮箱:nf-mm@163.com
3.报名地点:孟连县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
4.资格审查:由卫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择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有一次复检机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复检仍不合格或放弃复检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卫生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上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岗位管理与待遇
(一)岗位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卫生院统一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服从考试安排,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程序,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招聘中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公告将通过卫生院公告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3.本方案由勐马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