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社会福利院招聘药师公告
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药师,一名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药剂学、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
(二)持有效药士/药师资格证者优先;应届生需提供实习证明;
(三)熟练办公软件,责任心强,沟通耐心,能服务特殊群体。能接受轮班制、夜班执勤,服从调配。
(四)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二、应聘流程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岗位招满。
2.报名途径:应聘者请将《梧州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12号梧州市社会福利院养护楼12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我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由院办公室电话通知进入下个面试环节。未通过初审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我院将对所有应聘者的信息予以保密,报名所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三)面试及考核
面试采用简易程序,面试合格者将由院办公室电话通知进入下一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流程。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1.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待遇及有关说明
(一)待遇
根据国家及我院相关的政策标准执行。
(二)有关说明
1.我院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审核,请应聘者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保持警惕。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取消资格。
3.未尽事宜,由我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