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强院邀您共建|阆中市中医医院学科带头人招聘通告
医院因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诚邀各界英才加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PART 01.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PART 02.
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遵守社会公德;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PART 0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PART 04.
福利待遇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福利待遇可一事一议,具体面议。按相应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同时提供人员团队、设备等其他支持和保障。
PART 05.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内长期招聘。医院对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680901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简历需突出科研学术成果与临床技术经验,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PART 06.
招聘方式
(一)资格初审与考核通知: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采用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学科建设思路及综合素质。医院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PART 07.
体检和录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
(二)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具体报到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PART 08.
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报名、考核、录取过程中,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院纪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对本次通告有疑问者,请咨询阆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人事科)、**(杨老师)、**(马老师)。
(四)未尽事宜由阆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