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人

 1252

2023.7.24-2023.7.30

已结束

病理医师、重症医学、药剂师、护理人员、基建工程师、病案统计师、财务专技人员、审计人员、医务社工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在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7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前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202281日至20237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收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11日至20227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称“非在职”,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本公告所称“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外”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3年应届毕业的医学专业型硕士所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7249:00730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731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3810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82109008260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确需另外报名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发布通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面试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具体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其中,中职学校教师岗公共科目笔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E类)”的,将根据招聘岗位细分为“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医疗卫生(E类)—西医临床”“医疗卫生(E类)—药剂”“医疗卫生(E类)—护理”“医疗卫生类(E类)—医学技术”“医疗卫生类(E类)—公共卫生管理”等类别,请考生参加《综合应用能力》(D类或E类)测试时,按照所报考岗位类别作答相应的试题。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3826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公告未明确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附件1的专业面试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戊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及按规定需递补招聘人选的岗位,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选基本素质和考试考核成绩应较为优秀。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招聘单位与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7;考试考务咨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

关注康强微信公众号
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一键关注
微信公众号:kq3633 复制一键关注
附件
  •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预览
  •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载预览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下载预览
  •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下载预览
  •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下载预览
  •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下载预览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下载预览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下载预览
  • 所有附件发我邮箱
    53222521523@qq.com发送
    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联系方式
  • 谭老师自己报名 代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23****9108  免费看电话
  • www.cqch.cn/
  • 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门诊行政楼609室)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肿瘤研究所、重庆市肿瘤医院、重庆市癌症中心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是国际抗癌联盟(UICC)成员单位,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委市共建单位,国家区域中医肿瘤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单位;是国家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肿瘤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单位、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重庆市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市肿瘤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重庆市肿瘤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中心、重庆市肿瘤防治办公室。

    医院创建于1943年,坐落在歌乐山麓,嘉陵江畔。现有编制床位1480张,开放床位1850张,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43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临床诊疗中心3个。医院在岗职工254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1人,中组部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2人,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1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2人,重庆市首席医学专家2人,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重庆英才系列专家13人,重庆市“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重庆市首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2人,重庆市名中医2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1人,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24人,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工作室负责人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9人,博(硕)士学位获得者837人。国家级学会副理事长1人,国家级学会主任委员5人次,国家级学会副主任委员16人次,国家级学会常委、委员71人次,在国家与省级医学会、医师协会、抗癌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等任职达828人次。住院病员外埠比例达27.16%,辐射四川、贵州、湖北、云南等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医院是国家人社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带一路”国际肿瘤防治联合培训基地、重庆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重庆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重庆大学基础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市肿瘤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已经建成完备的实习生、进修生、住培生、硕士、博士、博士后全序列教学体系。医院成立肿瘤精准医学研究中心,打造基础与转化研究共享平台,高标准建设组织标本库、基因测序平台,具备各类细胞水平、蛋白水平、基因水平分析能力,建成肿瘤转移与个体化诊治转化研究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乳腺癌智能诊疗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肿瘤临床多组学大数据应用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肿瘤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市肿瘤个体化用药检测协同创新中心。近五年,医院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597项,在研临床试验项目433项,获得各级医学科技成果奖8项,授权专利192项,出版专著75部,主编和参与制定国家癌症中心、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标准、指南、共识123项,发表论文1600余篇,其中SCI单篇最高IF38.104,平均IF4.05。

    近年来,医院积极践行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及首席专家负责诊疗模式,形成了肿瘤外科治疗、肿瘤内科治疗、肿瘤放射治疗、肿瘤免疫治疗、肿瘤姑息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等特色显著的综合诊疗体系。医院着力打造肿瘤精准诊疗平台,包括精准外科手术平台,2间复合手术室配置有术中滑轨CT、术中DSA以及术中放疗,配置2台第四代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精准放疗平台拥有2台TOMO、EDGE在内的一系列高端加速器、2台大孔径模拟定位CT、2台三维后装治疗机;精准诊断平台拥有PET/CT和双源CT、512层CT,3台3.0TMR等完备的肿瘤诊疗设备;配备循环肿瘤细胞检测(CTC)与PGM高通量基因测序等肿瘤分子生物诊断平台,为肿瘤手术、放疗、化疗、热疗、冷冻等综合治疗,基于精准医学的个体化治疗以及肿瘤基础与转化研究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近年来,医院坚持“向善向上、尚德尚学”的核心文化为引领,积极构建“一网一链”肿瘤防治体系。在重庆及周边地区构建以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为核心,二级医院为枢纽,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的相互协作、上下联动的肿瘤防治体系,已初步建成涵盖14个二级肿瘤医院、27个肿瘤规范化诊疗基地、5个单病种专科联盟、57家医疗协作医院,累计98个成员单位的三级肿瘤防治网络体系,形成涵盖肿瘤登记、科普宣传、早期筛查、规范诊疗、康复管理的完整肿瘤诊疗服务链,推行肿瘤全过程管理模式及理念,制定统一的全过程管理规范与路径,实现网络单位同质化服务。

    “十四五”期间,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将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结合重庆市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和重庆大学“双一流”建设规划,秉承“敬业、诚信、求实、创新”的院训精神和“向善向上、尚德尚学”的核心文化,通过三大教学体系建设、四大学科提升举措、五大优质人才工程、六大科技创新工程、七大临床体系建设、八大功能中心建设,持续提高医疗服务品质,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肿瘤防治共同体,加快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和科学城院区建设,满足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各地肿瘤患者的需求。

    本单位职位

    更多

  • 免费进修:重症/急诊医师、重症及感控相关专业护理入员
    提供进修

    报名中 报名时间:2024.11.14-2025.5.10
  • 临床医疗高级人才、外科医师、内科医师(放疗医师)、妇科医师、中医科医师、麻醉医师、病理医师、影像科医师、影像科技师、超声科医师、药剂师、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科研人员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1.6-2024.11.12
  • 护理人员、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药剂师、超声科医师、影像科医师、病理医师、麻醉医师、中医科医师、妇科医师、内科医师(放疗医师)、外科医师、临床医疗高级人才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0.12-2024.10.18
  • 规培/住培
  • 1、住培: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

  • 2、规培:护士

  • 3、护士规培学员

  • 重庆公立医院招聘

    重庆民营医院招聘

    重庆市政府就业补贴

  • 城市搜索

    招聘亮点

    康强栏目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
    公招招聘常见问题
    免费发布招聘 免费发简历 登录/注册
    登录账号 免费注册 找密码 去报名 看电话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