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中傣医医院2026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卫生人才,确保做好2026年4月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聘用岗位及相关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8周岁;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四、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短信、来电及委托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11日-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包括高中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周老师)**(邓老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景洪市中傣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报名工作由医院招聘******小组具体负责,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单位指定邮箱(以报名材料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邮箱:**@qq.com。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按报名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因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中傣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初试初试采取理论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医院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信息是否相符进行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评)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专业测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1轮。
(六)面试(或专业测评)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或专业测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面试考核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或专业测评)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面试考核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结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时在景洪市中傣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体检由我院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本院进行体检,参照景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拟录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应聘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或专业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轮。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党政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景洪市中傣医医院微信公众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对反映录用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十二)其他要求1.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医院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核发工资。3.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