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0名,其中洗涤工3名,保洁工3名,病员服务工4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洗涤工
(1)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1981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保洁工
(1)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女性45岁及以下(1981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50岁及以下(1976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病员服务工
(1)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1986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应聘者能够服从医院排班管理,积极配合应急调配与紧急任务安排;能够独立、高效胜任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职责(详见附件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方式
考试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1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末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阆中市人民医院七里院区行政楼三楼人事科(阆中市巴都大道4号)。
4.报名须提交资料:
(1)《阆中市人民医院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6)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职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现场对应聘者基本情况、证件资料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实操考试和面试考试。
2.实操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所聘岗位的技能操作,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4.考试总成绩=实操考试成绩×50%+面试考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clz120.cn/)“公示公告”专栏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体检项目:按照《阆中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
4.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确定的体检人员,由医院安排其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7.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不递补体检人员。
(五)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勤人员,按医院自聘工勤人员相关政策管理,具体薪酬福利待遇在报名时现场咨询。
五、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薪酬待遇等有关问题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工勤岗位一经录用,非医院工作需要不能调整。
(四)应聘者所填应聘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掩饰误导,则取消面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