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奇台县总医院招聘会计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奇台县总医院现招聘会计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奇台县总医院会计1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全疆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取得初级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中级会计证书者优先录用。
7.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8.岗位职责:账务处理与核算;财务报表编制;成本控制与分析;预算管理。
9.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
(一)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网络、现场两种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节假日均可正常报名)。
(1)网络报名: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投递至电子邮箱**@qq.com。
(2)现场报名:奇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奇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报考人员可自行从本公告下方下载《奇台县总医院会计招聘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招录对象递交报名材料后,由报名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回复告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线下直接面试,按1:3比例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身体素质等能力。面试考官共设置5人,面试设置正式结构化考题,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在指定的县(市)级综合性医院(二甲医院及以上)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奇台县总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县人民政府下发聘任文件,由奇台县总医院聘任,对拟聘用人员在奇台县总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满,医院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的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由奇台县总医院按照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全程由奇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派驻纪检组监督。
(九)政策解读
本招聘公告由奇台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录由奇台县总医院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奇台县总医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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