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加强绥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面促进县域医共体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根据绥滨县医共体2026年用人需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临床医师2人
影像医师或影像技师1人
康复技师1人
护士8人
麻醉医师1人
消控技术人员1人
口腔医师1人
党务工作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室间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岗位要求
1.影像医师或影像技师:全日制医学影像学专业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康复技师:全日制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麻醉医师:全日制麻醉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护士: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消控技术人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口腔医师: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党务工作人员(文字综合岗):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
8.临床医师: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应届毕业生在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7.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存在竞业、服务期限制且无法按期到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工作日8:30—11:00,14:00—16:00)均可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医院动力中心楼(康复楼)五层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字处必须手写签字,其余信息均要求打印版,包含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报名材料需要报名人员本人提供,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考试
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综合分数满分100分(笔、面各占50%),笔试为护理专业知识,面试包括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其余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考核。满分100分。面试包括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具体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三)公示
1.根据医院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下一步手续。
(四)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聘用
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合同工资;新聘用人员凡是有执业证书且能独立执业者可享受科室绩效工资。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享受绩效工资。
八、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2.应聘者应准时参加笔、面试、体检等工作,如未及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由绥滨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绥滨县人民医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