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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2024年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2024年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2024年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的相应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高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我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场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的人员及解聘或辞职(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列为高州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高州市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统一在“2024年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96)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7:00。
3.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二)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2024年6月5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7:3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故意扰乱者,纳入不诚信记录名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4年6月17日9:00至2024年6月19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时,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时间前后要求连贯,工作经历以单位购买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填写。
3.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见附件1。
4.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5.应届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往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中如果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需在报考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7.本公告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当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应在报名系统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笔试的当天下午14:30至17:00,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广东省高州市府前北路209号,电话:**)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
3.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卫生健康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审查人选。资格复审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4.资格复审有关事项按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以在职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一份;
(5)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一份;
(6)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有工作经历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8)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
3.面试合格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按上述名次确定办法确认名次。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高州市卫生健康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健局审核,报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应的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只递补一次),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三)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即自人社局发文聘用之日起,被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一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被聘用者属医护人员的须在被聘用之日起3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公告、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六)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请自行查阅。
(七)招聘咨询方式;1.高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电话:**);2.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一、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卫生健康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指导。
附件1:2024年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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