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就甘肃省平凉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平凉市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296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8名、各县(市、区)事业单位180名、企业8名。岗位要求等见附件1、2。
二、引进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2024年及以前毕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往届非全日制研究生。
3.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
4.引进对象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和通过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学历人员。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能力等条件。
7.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学位〔2022〕15号)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等文件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1)若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四位代码)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或属于招聘专业下设的二级学科范围(所学专业有六位及以上代码且前四位与招聘专业一致);若所学专业为一级学科(专业类)下设的自设、交叉、特设二级学科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备案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虽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不得报考(如:“护理”专业与“护理学”专业)。
(3)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就读院校专业更名的备案材料或教育部相关文件。
8.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对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查确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分期满仍影响录用或处分期未满、未撤销处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平凉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10.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取得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上述三类证件者,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任选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电子邮箱报名:2025年3月24日—4月15日(接收报名资料截至4月15日下午6时);
(2)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2025年3月24日—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用人单位联系人、报名地点和报名邮箱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2)。
2.报名资料。现场报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
(1)国(境)内2024年及以前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所需材料。
(2)国(境)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所需材料;如就业协议书为网签形式,报名人员须书面承诺本人未就业,且在承诺书中说明考试结束列为考察对象时,能够与用人单位正常网签。
国(境)内毕业生如果报考研究生岗位,还需提供“学信网—学信档案—考研信息”截图或研究生入学当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须注明来源)。
(3)国(境)外留学归国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个人简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业成绩单原件、经具有翻译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翻译的学业成绩单翻译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对本科学历有要求的,还应提供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市外已就业、市内非编制内人员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函件。
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须将上述资料及报名登记表的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收集整理报名资料,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企业由国资、工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市直单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审。报考县(市、区)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复核。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以电子邮箱方式提供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不得参加考试。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及时通知本人。
(三)考试考核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县(市、区)分别确定后,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负责市直有关用人单位、市直教育系统(含党校)、市直卫生系统考试考核,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地考试考核工作。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比例超过1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组织考试;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15:1的,采取面试方式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业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引进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管理岗)、专业能力测试(专技岗)等形式进行现场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10分钟,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如有笔试环节则按照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要求。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如有笔试环节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布。
通过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后进入考察。其他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及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人员,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
各引进岗位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未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2)。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内的专业要求由市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崆峒区委组织部**
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华亭市委组织部**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灵台县委组织部**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庄浪县委组织部**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静宁县委组织部**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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