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的公告
为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就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详情见《天全县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招聘条件
专项招聘范围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35周岁(1988年3月19日-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办公室(文定街4号)。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天全县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⑤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需提供相关服务证、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⑥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需提供规范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经报名审核通过者,发给考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面试。面试由天全县卫生健康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凡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由面试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天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考生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服务,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全县卫生健康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天全县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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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