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余江区“乡聘村用”乡村医生竞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规范乡村医生准入程序,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5〕8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3〕14号)和《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余府办字〔2021〕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竞聘15名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竞聘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开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
02.竞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岗位表》(附件1)
03.竞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竞聘对象为: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未进入“乡聘村用”队伍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6年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在册且注册地在本区范围内、近三年一直在本辖区执业的乡村医生(含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能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能长期驻村(社区)开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服从一体化管理、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4.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解除处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2年的;
3.执业活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60周岁及以上乡村医生不参与竞聘;
2.当前已纳入“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有意向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的,须在报名结束前与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除聘用关系;
3.超过两年未从事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须到余江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培训一年合格后方可参与竞聘;
4.录用后须服从工作安排,按时间节点到相应村卫生室执业,不得在注册地点以外其他地方开展诊疗,不得兼职其他行业。
04.竞聘程序
本次竞聘采取“竞聘择优,逢进必考”形式,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共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实践操作、笔试、公示、体检、选岗、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九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4日(下午5点截止)
2.报名地点:余江区卫健委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
(1)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乡村医生执业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26年度余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竞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二)资格审查
区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6年9月8日
发放地点:余江区卫健委人事股
(三)实践操作
1.考试内容: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急救法、血压测量(水银血压计测量法)、手卫生基本技能操作,四项均合格方可参加综合专业测试。
2.考试时间:2026年9月10日9:00-12: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1.考试内容:以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基本医疗(乡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
2.考试时间:2026年9月15日下午3:00-5: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入围。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26年9月22日至30日在余江区政务网、余江融媒体、余江区卫健委微信公众号、余江区医疗机构微信工作群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余江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竞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七)选岗
参聘人员可填写2个岗位志愿。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依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分两阶段:第一阶段为志愿定向选岗,第二阶段为余缺调剂选岗。选岗过程中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成绩相同则以技能分由高到低进行选岗。调剂阶段以考生成绩位次为******依据,实行“高分先选、依次递补”机制。在下一次招聘考试前,全区范围内如出现空缺岗位,由达到合格线但尚未上岗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
(八)岗前培训
录取人员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月11日在录取乡镇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办理上岗手续;培训周期延长至半年仍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用。
(九)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后,相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不足三年即将到龄退休的,根据最高年限签订),按照一体化管理模式纳入统一管理。
05.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余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鹰潭市余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报名材料,按时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欢迎转发告知身边的乡村医生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