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及相关工作部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搭建青年实践锻炼平台,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就业见习政策。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未进行就业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失业登记。
2.16-24岁的失业青年。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且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失业登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4.如已在其它单位参加过就业见习,见习时间累计不超过12个月、见习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5.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6.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6)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或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医技楼三楼行政办公区)。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自行填写),附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及大学毕业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在“就业彩云南”小程序上申请,或到人社局失业登记窗口申领)。
5.资格审核
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6.考核方式
(1)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察仪容仪表、沟通表达、服务态度、纪律意识、岗位适配度,择优录取;
(2)面试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8:3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面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诊三楼大会议室,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7.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8.递补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及录用
1.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与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在医院规定期限内到岗。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医院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
见习期限及福利待遇
(一)见习期限:12个月,见习期满,发放见习证明。
(二)见习待遇
1.生活补助:1970.00元/月(含政府补助资金);
2.保险保障:医院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表现优异且符合我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特别说明:见习属于实践锻炼,不属于劳动关系,见习期间医院不做就业登记、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工作纪律
1.招聘全过程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报名所提供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环节接受医院招聘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合规透明。
监督电话:**
其它事项
1.见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见习,必须提前7天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见习人员管理按《鹤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