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力量,优化疾控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全县在编在岗、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学教研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共选聘5名,具体岗位见《选聘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条件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疾病预防事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1982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试用期内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经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材料:符合条件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人事科)报名
(1)《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电子版一并提报);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二)资格审查
按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加考察的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设定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如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选聘职(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职(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考察人选档案、到人选所在单位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档案涂改造假、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任职
(一)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8日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名称 | |||||||
专业技术岗位 | 初级 | 医疗类(B) | 临床 | 4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及以上证书优先 | 2男、2女;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
专业技术岗位 | 初级 | 检验类(D) | 检验技师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 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