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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助理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护理助理9人。
二、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需求的心理素质。
(二)具体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护理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5.在我院参加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7:00止。
2.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人力资源部办公室(1)
3.报名材料:
(1)《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报名信息表》(样表见附件,“承诺人”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筛选简历
(三)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带上报名材料原件)
通过筛选简历,通知人员现场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者须保持电话通畅,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报名者须保持电话通畅,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心理测评、体检。
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聘用
1.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院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由医院所属宜宾市仁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请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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