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总医院招聘公告
尼勒克县总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招聘需求表》),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与要求。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社会信用良好。
5.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条件择优录取。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3日,10:00-14:00、15:30-19:30
2.报名地点:尼勒克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尼勒克县总医院门诊楼四楼)
3.报名资料:
(1)《尼勒克县总医院招聘人员岗位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更新期内)1份。
(4)其他材料:简历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总医院对应聘者提交各项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笔试+面试:由总医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综合考核后予以择优录用,保障公平公正。
(四)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参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五)录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总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待遇面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马玉兰**
吾日娜**
2、邮箱:①**@qq.com
②**@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