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第一批)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32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编外人员,按照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的相关制度发放相应岗位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cqry3@163.com)进行报名。所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第一批)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2.《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包含初始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各1个文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每份证件(证明)材料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按照“姓名+证件(材料)扫描件”规格命名。上述所需材料需存放在同一文件夹内,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及邮件标题均为“2026护理+姓名+学历+专业+岗位代码”。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学历、学位、专业的相关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上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起交我院审查。
2.资格初审。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其准考证(电子版)将由我院统一发送至其报名时预留的个人邮箱,请应聘人员及时查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确保其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内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以在本院官方网站(https://qcqygtzy.cn/)招聘公告栏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敬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院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业务考核
1.确定业务考核对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业务考核对象。
2.业务考核要求。参加业务考核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和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行终止业务考核的,按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3.业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业务考核合格者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若业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我院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业务考核。
七、体检
业务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把业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指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我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考察。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s://qcqygtzy.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的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和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含本级数,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离职,经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手续按照本公告有关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等,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我院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的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业务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通过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qcqygtzy.cn/)公布,应聘人员应当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阅网站公告等)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招聘环节的,相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业务考核、体检等各招聘环节,均须出示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证件不齐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进入相关环节。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组织开展,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指导。
(九)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3122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1: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第一批)岗位表1: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第一批)岗位表
2: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第一批)报名表
3: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
6: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简介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