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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卫健工作需要,充实医务人员力量,切实加强全县卫健人才队伍建设,经台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台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1日(含)至2006年6月11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7.报名者应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8.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均不可报考;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查询。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台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时至2024年6月17日24:00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6月11日9:00时至2024年6月17日24:00时。登陆台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www.lntaian.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时至2024年6月18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6月11日9:00时至6月18日24:00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要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内容:临床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第七版基础护理学,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
(三)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见资格审查公告。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执业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3.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各岗位面试比例为1:2,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1:2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见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5:5,考生总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他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本次招聘有符合台安县校园招聘卫生类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相关规定中申报范围及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台安县人社局电话:**
台安县卫健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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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校园招聘卫生类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相关规定的通知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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