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编制部门批准的当年选聘用编计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宜章县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宜章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二)宜章县法学会机关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
(三)宜章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工作人员13名(全额事业编制);
(四)宜章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2名(差额事业编制);
(五)宜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
(六)宜章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5名(差额事业编制);
(七)宜章县中医医院工作人员7名(差额事业编制);
(八)宜章县城关社区医院工作人员2名(差额事业编制);
(九)宜章县玉溪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2名(差额事业编制);
公开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开选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公开选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公开选聘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选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具备选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岗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截止报名时间,如成绩合格暂未取得资格证的视同为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宜章县在编在岗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月12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公开选聘范围
(一)本次选聘,宜章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和宜章县法学会机关岗位报名范围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二)宜章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岗位报名范围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三)县城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不含玉溪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医院,下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之间不进行相互选聘。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宜章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宜章县法学会机关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原政务中心9楼);宜章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和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宜章县卫生健康局7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2022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持党校学历的提供湖南行政学院学历查询认证系统(https://hsxy.hnswdx.gov.cn/)查验证明材料;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公开选聘岗位报名人员提供附件2报名表,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本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同意盖章。选聘岗位有任职要求的需提供任职文件资料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按报名工作人员要求粘贴)。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参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材料与本人实际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公开选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或者取消该选聘岗位数。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3年1月16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023年1月17日上午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2023年1月18日将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2月8、9日两个工作日内到宜章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原宜章县政务中心9楼905室)领取。
特别提示:准考证使用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内容。
每个岗位的笔试科目具体详见附件中的《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宜章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县城医疗卫生单位选聘的医疗卫生类岗位采用口述实际操作过程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面试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也相同,则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高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六)替补
公开选聘全过程替补不超过两次。
1.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于面试日提前7天向宜章县人力资源考试院提出放弃申请的,在报考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笔试缺考及违纪考生成绩取消者不列入替补对象);
2.报考岗位体检入围考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该岗位依据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1次(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入拟选聘人员,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著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chttp://www.yzx.gov.cn/)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③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④护照)及准考证。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不按公告要求于面试日提前7天提出放弃申请的,或考生考察合格而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聘用的,将录入宜章县人事考试诚信记录库,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宜章县内的公开选聘考试。
(五)正确对待竞争。公开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纪考风,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5-3729581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13858
七、本公告中公开选聘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具体事项由各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2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单位代码 | 选聘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选聘计划数 | 专业要求 | 最高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笔试内容 | 面试形式 | 其他条件 |
2008 | 放射科医师 | 101 | 专业技术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45 | 本科 | 医学基础知识 | 实际操作(口述回答) | 1.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2.注册在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2008 | 儿科医师 | 102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 | 45 | 大专 | 医学基础知识 | 实际操作(口述回答) | 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儿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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