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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启示
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七十年的变革与发展,现已发展壮大成为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占地面积37,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8,407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专科特色明显,结构功能齐全,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儿童医疗救治中心、佳木斯市新生儿抢救中心。拥有省东部地区最大的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成立了省东部地区唯一具备资质的产前诊断中心、生殖医学中心。顺利通过了国家实验室ISO15189评审和体外胚胎移植技术评审。目前已成功开展体外胚胎移植技术、妇科恶性肿瘤根治术及腔镜微创治疗,小儿腹腔镜技术以及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等技术,以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疾病综合管理、高危儿监测和早期干预、遗传优生咨询、产前筛查、产后康复、更年期保健等特色保健服务。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手术室护士1名
三、报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证。2、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9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3、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技能。有手术室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及各级学历证书,执业证、各级职称证发送至邮箱rsk8605812@163.com,文件名称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2、材料审核: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3、面试考核:从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录用。4、录用:面试考核择优录用人员,经医院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并上岗,试用期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人员不予以录用。对于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相关手续,其他相关待遇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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