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

501以上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2人

 38

2025.6.25-2025.7.1

即将报名

医技科药师、医技科检验师
全职,社招,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属高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告27家事业单位169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54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623日至200762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1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采取电子邮件或网站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分别受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5625日至71日,9:00-16:00。(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或网站。其中,在读的202512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大学英语教师张三)。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招聘单位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本公告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如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初筛的,按附件1中备注标识执行),可视情况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由招聘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专职教师岗位(不含教辅岗位及其他非教学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高校教师岗位(不含教辅人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招聘单位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可由招聘单位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1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以及省人社厅“96885”平台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单位)电话

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人事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组织部**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处**

吉林省能源局人事处**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长春理工大学人事处**

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北华大学人事处**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

长春工业大学人事处**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主管部门(单位)纪检监督电话

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医药学院**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北华大学**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三)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2、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

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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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2年,建校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先后经历了长春工业专科学校、吉林理工学院、吉林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70年6月吉林工学院与吉林工业大学合并,1978年10月复校。2000年9月,长春煤炭工业学校、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工业设计学校并入。2002年3月,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1992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三所之一的省属重点高校,2004年再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20年3月,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

    学校现有南湖、北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5.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设有15个学院,在招5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一流课程17门;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4个,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成功入选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化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24900人。其中本科生18954人,硕士研究生3972人,博士研究生238人,留学生36人。现有教职工1642人,其中专任教师1286人,正高级职称教师209人,副高级职称教师418人。现有柔性引进院士5人、杰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重大人才工程讲座教授1人,国家人文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吉林省教学名师10人,长白山学者6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0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30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科技部)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科研平台4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近五年,学校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项,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及国家艺术基金16项。科研成果获得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吉林省专利金奖2项。学校始终坚持科技研发工作与国家重大需求、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制约传统产业发展和推动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通过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在碳纤维全产业链升级、微纳与超精密加工、金属材料强韧化、高性能高分子新材料、冶金节能、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以及智能控制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国内多个知名企业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多项技术助力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支撑和引领我省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淀形成“自强不息、志在一流”的工大精神和“爱国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型和复合型专业人才,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近21万人。2004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作为全国首批吉林省首家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安心基层、踏实肯干、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等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省内高校中位于前列。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2019年、2023年三次捧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在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第75名,在2017—2021年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第85名,入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地方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百强。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留学生占比100%。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和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4项,先后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曾连续两次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普通高等教育先进学校”。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5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6年,学校党委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2017年获得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2006、2020年校团委两次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1次获评“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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