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我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信息(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卫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90名。
(二)职位信息
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沅江市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如:最高年龄限制30岁是指199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限制依此类推);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考医师类职位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沅江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沅江市人社局确认是否符合职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4)面向沅江市基层医疗机构临聘人员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要求在沅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临聘人员,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服务基层的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影像医师、麻醉医师、检验医师等),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沅江卫健系统编制内工作未满5年的已出编人员;
9.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等;
10.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沅江市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沅江市卫生健康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0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沅江市卫生健康局1号楼一楼左大厅,地址:沅江市琼湖街道石矶湖科技路42号(润湖园)。
(4)报名要求:
①自行下载《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
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包括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定向沅江市基层医疗机构临聘人员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医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工资发放表(由用人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成绩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附件5),且须本人书面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3张。
④报考人员原则上需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并附报考人员委托书)代为报名、资格审核,代为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考生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6日的工作时间内到沅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凭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招聘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入围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放弃体检应书面承诺。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核。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终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沅江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所报考的单位,规培期时间不计算在服务期内。),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定向沅江市基层医疗机构临聘人员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聘用人员遵循“属地管理”的分配原则,聘用人员一律分配到聘用前的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事部门鉴证。如用人单位无空余编制,聘用人员应服从沅江市卫生健康局的统一安排。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anjiang.gov.cn/YJSRSJ/index.htm)和沅江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yuanjiang.gov.cn/YJSWSJKJ/index.ht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消息。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六、本次公开招聘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沅江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8日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计划 | 最高年龄限制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WJ19 | 检验检测 | 1 | 35岁 | 本科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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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20 | 应急处置 | 1 | 35岁 | 本科 | 本科:预防医学研究生:公共卫生硕士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适宜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