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彭湃纪念医院2025年合同制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按序扫描后,发送到彭湃纪念医院接收简历邮箱(ppjnyyrsk@163.com),邮件以压缩包形式按“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编写。
2.考生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彭湃纪念医院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验证报告)、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除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招聘过程中,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将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有效通讯状态。
(三)资格审查
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供网络报名所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出考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操作技能考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依序排名确定操作技能考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的,则并列为操作技能考试人选参加操作技能考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操作技能考试人选。操作技能考试主要考核临床操作。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60分。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40%+操作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40%。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面试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评委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医院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报考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研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本次招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招聘待遇
1.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2.购买五险一金;
3.年度免费体检。
其他事项
1.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有关考生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招聘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即2025年10月17日)。
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对于在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彭湃纪念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地址:
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红场路18号彭湃纪念医院门急诊综合楼6楼人事科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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