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中心血库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护理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录取3人。
一、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允许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责任心与事业心;
2.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服从单位安排;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资历条件
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具备执业资格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年龄限定35周岁以下,仅限有工作经验者(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起-2023年10月31日11:00
报名地点:北安市中心血库一楼
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
三、现场报名
1.携带材料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简历、毕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身份证(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发现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二寸免冠照片1张
2.现场报名时间:每周三、周四上午9:00
四、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面试+实操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中心血库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聘用。被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解除聘用。
七、监督
本次招聘由北安市中心血库领导小组全程监督。
附:最终解释权归北安市中心血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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