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1985年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1人

 434

2023-7-6至2023-7-14

已结束

妇产科医生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告省直9个部门(单位)所属2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5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1名(岗位序号:1号—8号),非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94名(岗位序号:9号—82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6日至2005年7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6个月内)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招聘单位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除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告知审查结果外,本公告其余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8月份,即到2023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可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三到四位计算成绩。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中共吉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人事处**

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人事处**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吉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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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5年,是由政府举办、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第一批原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的“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家“爱婴医院”、全国“母婴友好示范医院”。是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长春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实践教育基地、长春中医药大学助产专业实习基地、北华大学医学部实习基地、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2014年4月与吉林省生命科研技术研究院完成了内部资源整合,形成了建政、清华、园东“一院三区”模式。医院现有开放床位184张,核定床位350张。年门诊量近30万人次,年分娩量近5000人。现有职工66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1人,高级职称143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人,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二层次1人,吉林省D类人才2人,三级教授1人。医院现共设一级科室50个,其中临床科室22个(含二级科室)、医技科室8个、群体保健科室6个、综合管理机构18个。

    现设有重点学科2个,妇产科和新生儿科;特色学科8个,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眼耳鼻喉科、口腔保健科、麻醉科、乳腺科、医学影像科、临床医学检验中心(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开展全方位保健服务。

    建院至今,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承担全省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职能,担负着保护和促进全省母亲安全和儿童健康的重任,重点加强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高危、危重孕产妇和儿童管理,开展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等工作。全省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国家“两纲”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② 重点学科

    我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全面推动医学科技发展,现设有重点学科2个,妇产科和新生儿科。是医院学科的龙头和技术支撑,也是医院品牌的象征。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带动医院学科群的形成,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妇产科能熟练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及产科疑难病症的诊疗技术,能熟练诊断处理异常妊娠、异常分娩,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前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过期妊娠、胎盘功能不全、胎儿生长受限,能够准确诊断与处理;对于肩难产、臀位助产以及剖宫产术后的阴道分娩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能熟练掌握失血性休克、羊水栓塞及其他产科并发症及合并症的抢救与处理,对于产钳术、臀牵引术、新生儿新法复苏、严重的会阴阴道裂伤缝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开展了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如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过期妊娠、多胎妊娠、胎儿生长受限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熟练进行失血性休克、羊水栓塞等产科并发症的抢救与处理。抢救危重孕产妇成功率100%。引进延迟结扎脐带技术,针对由免疫性疾病导致的复发性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易栓症等的诊治有绝对优势。

    新生儿科为吉林省新生儿疾病重点专科,开展了新生儿脑病亚低温治疗、视频振幅整合脑电图监测、超低出生体重儿综合救治技术、INSURE联合n-CPAP技术治疗早产儿RDS、经外周动静脉同步换血术、经外周中心静脉置管术、脐静脉置管术、机械通气、新生儿疾病床旁影像诊断、光疗,早产儿精细护理、床旁母婴接触、NICU母乳喂养等治疗护理技术,其中脐静脉置管术为省内首家开展。治疗范围涵盖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新生儿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疾病的救治和超早产儿、极早早产儿、超低出生体重儿救治。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危重新生儿转运工作、产儿科合作及母婴同室新生儿管理。



    ③ 8个特色学科

    妇女保健科以保健为主、中西医相结合,开展产后42天复查、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产后中医康复等特色业务。产后康复门诊通过先进的产后康复技术,有效的改善产后子宫复旧不良、产后疲劳、产后内分泌失调。盆底康复门诊对盆腔脏器脱垂、尿失禁、盆腔筋膜疼痛、腹直肌分离、耻骨联合分离、外阴白斑、性功能障碍等疾病的治疗效果显著,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中医保健门诊通过辩证施治,以增强体质,提高其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抗病能力,促进产后康复。

    儿童保健科设有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卫生、儿童生长发育、儿童早期发展、儿童康复、中医儿童保健等多个特色亚专科,开展高危儿系统随访与干预康复、矮小、性早熟、遗传代谢性疾病的筛查及诊治、发育性行为问题的筛查与干预,新生儿听力筛查、心理咨询与沙盘游戏、家长工作坊、婴幼儿泳疗等特色服务,引进GMS全身运动评估系统和希普在线系统,实现了对早产儿进行超早期的脑瘫预测及孤独儿童的规划化管理和评估。全新的多媒体感官训练室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提供了保障。承担着全省儿童保健技术指导、基层人员培训、督导工作。

    眼耳鼻喉科设有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听力诊断中心、验光配镜中心、弱视治疗室、新生儿眼病筛查室,中医治疗室、疗区、耳鼻喉治疗室、听功能检查室、喉镜室、消毒室等部门。在我省最早开展儿童斜弱视研究、诊疗和保健业务,治疗有效率达98%以上,治愈率超过95%。在全省首家引进国际最前沿的儿童广域眼底成像系统,填补我省眼底筛查技术空白。开展新生儿生后24小时眼病筛查及视觉发育检查及先天屈光筛查,负责全省听力筛查未通过患儿的听力诊断工作。普及儿童视力保健知识,提高全省儿童视力保健水平。

    口腔保健科在东北三省率先开展了新生儿口腔疾病及发育异常筛查;新生儿龋易感性风险筛查;婴幼儿龋病的早期预防和干预;儿童早期咬合诱导筛查及干预;孕产妇口腔疾病的筛查及治疗;儿童群体性的口腔局部用氟和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笑气下儿童口腔牙病的治疗;错颌畸形的矫治等技术。预防与治疗范围涵盖新生儿至学龄期儿童的全部口腔牙体牙合常见病、多发病。新生儿早期龋病风险的筛查,产后母亲口腔疾病的筛查,在全国处于前列。在省内率先开展孕产妇口腔疾病的激光治疗和新生儿口腔健康管理。承担国家3-6岁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

    麻醉科拥有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展临床麻醉、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腰硬联合、腰麻、硬膜外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多模式术后镇痛(PCIA、超声引导下腹横肌阻滞),无痛人流,无痛腔镜等技术,在省内率先开展无痛分娩技术。

    乳腺科是吉林省内唯一一家集母乳喂养与乳腺病诊疗为一体的、可以为母乳喂养家庭提供专业正规咨询指导的临床科室,擅长运用中西医结合方式诊疗女性全生命周期乳腺良性疾病,开展了产后缺乳、哺乳期乳腺炎规范诊疗;彩超引导下细针穿刺治疗哺乳期乳腺脓肿、乳导管纤维镜诊疗乳头溢液;女性健康体检、乳腺癌早期筛查及诊断。承担国家母乳喂养咨询、母婴咨询热线项目工作。

    医学影像科在吉林省内最早开展产前超声筛查技术,开展常规妇产科超声检查、中孕期畸形筛查、早孕期NT超声筛查、胎儿心脏超声、乳腺、甲状腺、新生儿颅脑彩超、女性盆底三维超声等检查项目。其中早孕期NT超声筛查、子宫动脉及胎儿血流监测、胎儿心脏超声、中孕期畸形筛查、孕产妇外周大血管超声诊断工作在省内具有绝对优势。拓展超声引导下的乳腺穿刺治疗、羊膜腔穿刺诊断、经阴道超声评估宫颈状态等技术,进一步开展胎儿心脏彩超孕早期产前筛查、新生儿超声监测等项目,超声诊断工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临床检验中心设有临床血液室、临床体液室、临床生化室、临床免疫室、临床微生物室、微量元素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并在省内建立唯一一家规范化、系统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验室,率先在东北三省开展新生儿42项遗传代谢病筛查。现已搭建了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基因芯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荧光定量PCR等多个技术平台。开展孕前、孕中以及产后新生儿的动态监测,实施出生缺陷“一、二、三级干预”,以防止及减少出生缺陷儿出生目的。开展孕前优生检测、孕中期唐氏筛查、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筛查、耳聋基因检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检测、外周血(或羊水)细胞培养、染色体核型分析、低深度全基因组侧序、染色体微阵列分析、全外显子组检测、以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等技术。



    ④ 五大中心

    2022年9月,医院新门诊楼正式搬迁,围绕“12355”工作新格局,以“五大中心”为引擎,增设14个特色专科门诊,产科疗区重新布局,妇科疗区提档升级,全新打造产科VIP病房,全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医院临床实践、医疗管理向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迈进。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为打造区域特色妇幼保健诊疗中心而不懈努力。

    ⑤ 人才队伍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实施“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暨学科带头人及梯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围绕“12355”工作任务及年度20项重点工作目标,以高质量人才队伍为学科建设作支撑,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建立良性发展新格局。确立2名首席专家、4名妇产科四大专家、8名特色学科带头人、16名业务骨干和32名优秀青年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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