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卫生系统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
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
一、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西医)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3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3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西医)8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专业 学历 性别 招聘人数 漳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医学(西医) 专升本 不限 1
1、公布招聘信息
福州市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uzhou.gov.cn/wsj/)
长乐政府网(网址:www.fjcl.gov.cn)
吴航乡情报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应在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长乐市卫生局人秘科
联系电话:0591—28934799
3、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法。若报考人数较多,简单的面试考核方式确实无法择优选聘人选时,也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5、体检与公示
考核考试合格人员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的人选,在长乐市公务员局、卫生局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当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后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经长乐市公务员局同意后,由长乐市公务员局、长乐市卫生局组织受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单位,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本批受聘签约人员送省卫生厅指定的三级医院培训。本、专科毕业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培训期满合格后到签约的卫生院至少连续工作5年。经培训未能取得合格证书或未履行协议到签约卫生院工作、培训过程流失的按已发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
长乐市委宣传部 长乐市公务员局
长乐市卫生局
二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