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

 52

2025.5.12-2025.5.16

即将报名

儿科医生、护士、影像医生、影像技师、医学检验技师、中药药剂员、临床医生、口腔医生、心电医生、中医康复医生
全职,社招,应届生
大专起
招聘要求

北安市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黑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安市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庆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兆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差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设有全科、中医内科、口腔科、康复理疗科、计划免疫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承担着北安市域内常住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工作。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北安市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2日(含)至2007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相关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黑龙江省内外普通高校统招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黑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jba.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北安市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政策性加分

1)按照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体政策如下:

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②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③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到2025年5月12日。

2)政策性加分人员需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地县、市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附件4)、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养老保险“个人实缴信息表”纸质版(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县、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

工作日:9:00-11:00    14:3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卫生健康局五楼报名处(和平街192号)

联系电话:**

4.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每科45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缴费,只支持现金缴费。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共一科,为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笔试总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本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www.he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北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北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1:北安市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北安市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北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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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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