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的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专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2、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4月20日9时—2012年4月23日24时。
网址: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注册报名情况将于4月22日、4月24日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截至4月22日17时、4月23日24时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的速录员A、B职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报考者按照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于4月20日-23日在网上报名后,并于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台州市人事培训中心(椒江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2多媒体教室)参加中文录入现场测试,输入法自选。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4月24日—4月26日17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4月26日19时--4月27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8时30分—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4月28日19时- 4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护理、助产士各职位为2倍)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和台州人才网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13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部分职位增加技能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详见《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
(二)面试和技能测试
各职位均进行面试,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只设结构化面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参加面试。
部分职位增设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的1:3(台州恩泽医疗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护理各职位、助产士职位按1:2)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然后参加结构化面试(护理各职位、助产士职位按1:1.5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该职位计划数的1:5比例参加技能测试,再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该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以上职位的技能测试内容详见《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技能测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时间、地点,对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2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台州或浙江生源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技能测试、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并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台州人才网和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考试项目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其中,笔试科目有专业知识考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40%合成总成绩;考试项目增加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40%,加上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数的各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和台州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注意事项
1.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
3.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中的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学历专业名称,可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教育部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 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
7.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9.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原为农业户口性质的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11. 各个职位咨询电话详见《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处理。
附件:
1、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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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性质 | 招考计划 | 所需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 | 面试 | 技能测试及内容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职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学历 | 学历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
名称 |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公益一类 | 药品检验检测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药学、药物分析、生物技术 | 2012年应届毕业生;有药检所从事药品理化检验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户籍不限。 | 《药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 结构化面试30% | 药品化学实验操作30% | 88552638 | |
全额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