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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区人民医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卫生人才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促进花都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相关要求,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区人民医院拟从区外引进一名“皮肤病与性病学科类”急需专业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花都区人民医院简介
花都区人民医院是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诊疗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帮带、技术骨干培养;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医、药、护理学专业学历层次临床阶段教育和住院医师继续医学教育等任务。具体简介请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皮肤病与性病学科类”急需人才1名,从事医疗卫生诊治、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具体引进范围和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3.国家重点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或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博士生导师;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10分);
5.担任国家级项目课题负责人1项及以上,且担任省级项目课题负责人2项及以上;
6.年龄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
2.报名地点:花都区人民医院。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线下的方式,由报名人员登录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区级公立医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将报名表、个人资料及相关业绩科研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花都区人民医院电子邮箱(yyrenshike@126.com)或送到花都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花都区人民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拟引进人才的类别,并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结果由花都区人民医院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核评价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五)审批方式
专家委员会确定拟引进对象后,由花都区人民医院按照花都区卫生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程序逐级报批。
(六)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考核评价,经审批确定的拟引进人才,由花都区人民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人才福利待遇
(一)引进人才自完成聘用手续后,由花都区人民医院给予的相应安家经费、住房补贴、职称聘用、科研奖励等福利待遇(具体由花都区人民医院和拟引进人才面谈确定);
(二)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花都区安排工作的,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协调相关部门按政策予以协助解决;
(三)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按免试就近原则入读区内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地段生同等待遇;
(四)引进人才同时符合花都区其他人才扶持奖励政策的,对相同类别的奖励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引进人才考核管理
(一)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实施聘用,与花都区人民医院首次应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前6个月为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任、调整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人才引进后,由花都区人民医院与引进人才协商签订聘用协议及工作职责和考核任务书,明确引进人才的工作时间及聘期、工作任务及完成目标、成果归属权、违约责任、聘任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在学科建设、科室人才梯队培养以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设定聘期总目标及年度分目标,并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引进人才在首次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考核。花都区人民医院根据岗位聘任协议和工作任务书,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评估考核,并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备案。引进人才在首次聘期内,区卫生健康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引进人才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开展评估;
(四)花都区人民医院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按照引进人才本人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报告、所在部门初评、单位考核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等程序进行。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续聘等依据;
(五)引进人才在聘期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花都区人民医院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协议,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并根据聘用年限及实际工作年限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要求其返还安家费及相关待遇:
1.试用期满,不符合续聘条件者;
2.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与任务者;
3.学术、业绩上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5.因违纪受到党内或行政处分,或因违法受到刑罚,造成恶劣影响者;
6.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
7.聘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聘者;
8.出国(境)定居,或违反相关规定出国(境)逾期不归者。
(六)引进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在聘期内原则上不调离受聘岗位,离开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并根据聘用年限及实际工作年限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要求其返还安家费。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未尽事宜,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和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确定;
(二)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2、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区级公立医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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