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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川县2024年上半年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修订)》(青委办发〔2022〕2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5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青川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4.报考青川县人民医院2(岗位编码:240109)、青川县教师发展中心1岗位(岗位编码:240113)的,考核成绩按男女分别排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
(2)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5)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公开考核及资格审查
1.公开考核。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公开考核,具体安排以考核公告为准。报考240121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招聘)。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对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待报名结束后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开考核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2.资格审查。考核之前由引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从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用人单位通过集体研究认定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考察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青川县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卫生健康系统不少于8年)。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给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0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12万元、具有“985”“211”“双一流”(仅限“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及其他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按未满服务期限每年1万元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协议书内相关条款为准)。
(二)岗位补助。在青川工作期间,发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具有“985”“211”“双一流”(仅限“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及其他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解决事业编制。
(四)岗位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可提拔重用或调任为公务员。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招聘)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7205705
青川县林业局:7202692
青川县交通运输局:7209577
四川省广元唐家河风景区管理局:7809938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7205657
青川县乔庄镇人民政府:7210475
青川县三锅镇人民政府:7806037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
青川县教育局:7205150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603000
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203293
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7205772
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7201951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1:青川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2: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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