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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于2024年4月8日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通过第一场招聘,已确定聘用8名,空缺岗位5名,决定举行第二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禄丰市人民医院计划招聘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才4人;禄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禄丰市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医学影像岗位专业技术人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第二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6.本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及专业认定
1.年龄认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19日(含9月19日)以后出生人员。
2.专业认定。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以学历毕业证所载专业为准,学位证不作为专业名称认定依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8:00。报名时间内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文件后打包上传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禄丰人民医院电子邮箱:lfxyyrsk@126.com。禄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禄丰市妇幼保健院)邮箱:lfx.bjy@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禄丰市XX单位+考生姓名”(如:禄丰市人民医院李xx)。邮箱设置自动回复功能,未收到回复的请重新发送。
2.报名提交材料
(1)《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后签名按手印报送PDF扫描件),照片要求小一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jpg格式450*600像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册(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上)PDF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上传PDF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考生所填信息、所留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留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27日18:00前与招聘单位联系(禄丰市人民医院联系人:莫蓉秋、周晓萍0878—6043590;禄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禄丰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高秀琼、尹爱丽0878—4141645)。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准确、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考核(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9月29日(9:30—17:30)。
2.考试考核(面试)地点: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八楼
3.考试考核(面试)方式: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由7名评委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分别评定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名评委的平均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4.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分别在面试地点、招聘单位公示栏及各招聘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禄丰市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审核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考生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或拟聘人选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3年规培期,已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期内,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期限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禄丰市人民医院、禄丰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凡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事项,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或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咨询监督电话:0878-4122696(禄丰市卫健局)
0878-4127878(禄丰市人社局)
0878-3389685(楚雄州人社局)
附件1: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二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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