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3年12月29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3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nandj.com/)、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08:00至2024年1月5日18:00。
2.网上审查时间:2024年1月3日08:00至2024年1月6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1月5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试题由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可直接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只有面试的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只有面试的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25条措施》(延人社发〔2023〕120号)规定,被聘用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首次职称评聘时,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3.被聘用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延安建设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公务员一科)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录用奖惩科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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