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

 63

2025.4.23-2025.4.28

即将报名

外科、心血管内科介入、B超、呼吸内科、影像科
全职,社招,应届生
本科起
人才引进
招聘要求

2025年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按照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部署安排,为做好我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五大行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黔东南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才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拟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13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9人,急需紧缺人才194人)。引才岗位详情见附件1、附件2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74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4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4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4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4424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5422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含签约后解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的违约人员)。

8.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422日)。

9.截止2025422日仍在服役的现役军人或截止202512月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参加我州2025年人才引进并已与引才单位签订《引才意向协议书》(含签约后个人主动违约的)的人员。

12.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3.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4.不符合引才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和各县(市)指定官方网站(附件7)发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各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每人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通过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投递简历的考生也须按规定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上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542309:002025428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signing-all)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报考人员自行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人博会)》(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表》、《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429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逾期不再开放]。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42309:002025429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signing-all),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者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引才岗位。

1.各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428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42817:002025429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在资格初审期间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者和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报名审核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报州考务部门修改。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512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载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报考者,截止2025422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服务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2025422日及以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2025422日及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

6.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模板见附件6)。

7.《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人博会)》一式两份。

8.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须提供考试(测评)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512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5年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51231日前提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评)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岗位工作的能力。

1.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如出现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再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2.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须先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再按1:5以上且不超过1:10比例进行面试。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时间及地点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特别提示:本次引才原则上不在人博会现场开展面试(面谈、专业测评)。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签订协议

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引才入围对象名单,并与引才入围对象签订引才协议。

(五)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实施方案》“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引才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审核备案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察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三年(高层次人才不低于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具体以各县<>或单位规定的时限为准),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聘用到具体单位后的人员,年度内就不再另行办理其他聘用备案手续。

本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进行最多2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

五、纪律要求

(一)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如引才工作中发现并查实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政策),若出台新规定(政策),遵照新规定(政策)执行。

七、组织实施

州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才引进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统筹,并组织实施。

八、未尽事宜由各县(市)或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1: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人博会)

附件2: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人博会)

附件3: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5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人博会)

附件4:部分高校名单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6:党员身份证明(模版)

附件7: 州直属及各相关县(市)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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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11年6月27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原凯里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整合为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1年12月29日评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现有编制床位407张,实际开放床位381张。在职职工数677人;专业技术人员618人,正高5人,副高职称78人,中级职称204人。目前,在国家级医学会各分会担任委员4人,省级医学会各分会担任委员14人,州级医学会担任副主委/委员20人。
    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脑科、重症医学科、肾病血液风湿免疫科、介入科、五官科、中医及康复医学科、多学科(肿瘤介入科)、急诊科、门诊部、口腔科、麻醉科、感染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体检科、心电图室、B超室、供应室等20余个一级临床科室。下设消化及内分泌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胃肠及腹壁疝科、肝胆胰及甲乳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四肢及关节外科、脊柱外科、创伤显微外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血透室等10余个二级专业组。
    在炉山镇开设有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炉山医院。骨科、产科、新生儿科、心血管内科、肝胆外科、中心血透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凯里市重点建设专科。其中,我院肝胆外科目前开展的精准肝切除术、半肝切除术、胆管癌根治、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复杂肝胆管结石手术:骨科开展的骨质疏松椎体压缩性骨折的椎体后凸成形术,股骨头置换术及全体置换术,弹性髓内钉治疗小儿长骨骨折术,腰椎间盘融合手术,胸椎结核病灶清除+植骨融合+钉棒系统内固定术等手术在我州乃至全省均居于领先水平。重症医学科可治疗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单个/多个器官功能不全,各种重症感染、休克、急性心梗、脑梗及肺梗、颅脑外伤、高血压脑出血,脑室外引流术、脑室腹腔分流术及颅骨修补;为我院的危重病人救治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医院不断引进国内外高新设备和技术,学科专业不断得到发展,医疗、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店量不断提高,形成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双源CT、大型C臂、血液透析机、无创(有创)呼吸机、中央监护系统、彩粗、电子胃镜、电子肠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核磁共振、螺旋CT、CR数字成像处理系统、全自动血凝分析仪。全自动呼吸机、全自动麻醉机、心电工作站等高端医疗设备。
    建院六十二年来,几代职工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团结一致、自强不息、拼搏创新,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各级科技成果奖100余项,在各级各类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700余篇。是凯里市大中专招生体检、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残疾鉴定、州市医保、新农合、铁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019年,凯里市人民政府启动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总投资为6亿元的整体迁建项目,按三级综合型医院标准新建医院面积14万平方米,床位900张。目前正在建设中,拟定于2023年左右投入使用。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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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科医师、麻醉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2.17-2025.2.21
  • 凯里市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6
  • 凯里市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入围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告(第一批)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7
  • 2025年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1、丹寨县人民医院

    2、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3、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黔东南州优抚医院)

    5、凯里市中医医院(凯里市苗医医院)

    6、雷山县人民医院

    7、黎平县人民医院

    8、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岑巩县人民医院)

    9、黔东南州中医医院

    10、三穗县中医医院

    11、镇远县人民医院

    12、麻江县人民医院

    13、黎平县中医医院

    14、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黔东南州儿童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黔东南医院)

    15、施秉县人民医院

    16、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

    17、台江县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台江分院)

    18、三穗县妇幼保健院(三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9、天柱县中医院

    20、黎平县妇幼保健院(黎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1、榕江县人民医院

    22、从江县妇幼保健院(从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3、岑巩县妇幼保健院(岑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4、从江县人民医院

    25、榕江县妇幼保健院(榕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6、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7、剑河县南明镇中心卫生院

    28、凯里市湾水镇卫生院

    29、施秉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30、剑河县南寨镇卫生院

    共3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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