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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医疗集团关于招聘编外合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东城院区即将启用需要,经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意,拟招聘编外合同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招聘公平、公正、公开,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年龄要求: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附件《宁武县医疗集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9月24日-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报名及现场审核地点:宁武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学术厅
4.现场审核需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1)应聘人员需打印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宁武县医疗集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者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资格证及执业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要求。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医院将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住院服务中心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本岗位报名人员范围内,且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有关要求顺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集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武县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由人事科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四、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宁武县人民医院临时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招聘全程须知悉并遵守宁武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个人安全防护,进入医院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凡在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由山西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版);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报考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合同期内工作考核不胜任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者医院可根据相关规定解聘。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