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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通告
为实现勐腊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改善医疗卫生队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急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勐腊县人民政府同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24名医务人员。具体岗位信息、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2—2024年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2.医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时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科目挂科的;
2.在校学习期间选修科目挂科2次及以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西双版纳州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在指定高校现场考核招聘会上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勐腊县人民医院、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日09:00—12:00,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024年4月2日09:00—12:00,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高新校区)
2.勐腊县中傣医医院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日09:00—12:00,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精专楼6206室
2024年4月2日09:00—12:00,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五行广场
招聘岗位及人数随校园考核招聘工作推进情况相应进行递减,如同一招聘岗位在上一场招聘会已招满,下一场招聘会将不再进行招聘。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
(1)《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生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准予按时、正常毕业的证明;
(5)在校期间各学期完整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须提供学分绩点(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6)在校期间的获奖证明复印件;
(7)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将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带至面试现场(确定拟聘人员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组现场受理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按照考核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下个环节的招聘程序。
(二)业绩考核
招聘考评组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对考生提交的成绩单及挂科情况、奖惩情况、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进行业绩考核评分,业绩考核成绩满分1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业绩考核评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数持平或低于招聘数的按1: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业绩考核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
业绩考核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高校招聘现场当场公布,并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及时联系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形式进行。在招聘高校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提供的证件进行再次审核,主要审核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格有效、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通告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技能面试考核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专业技能面试考核。
(四)专业技能面试考核
1.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面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谈、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评组现场评价、现场打分。
2.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内容
由考评组现场确定该学科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养、临床思维能力、病案分析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医学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应变能力等。
3.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作为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的依据,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拟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
1.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采取实地考察、远程视频、委托考察等方式,通过查阅档案、社会询问、平台查询,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聘用前将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公示。在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转公示链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勐腊县卫生健康局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期间,由于拟聘用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政策
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的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及勐腊县实施的相关政策享受工资、津贴、补贴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校园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对违反考评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聘用人员在勐腊县内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按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万元。以上规定将在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
(三)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勐腊县人民医院**,李老师**
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杜老师**勐腊县中傣医医院**,丰老师**
监督电话: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勐腊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未尽事宜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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