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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人员简章
依据《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经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68名(绿色通道招聘13名,公开招聘55名)。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31日(不含)至2006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体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除外。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绿色通道人员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表(绿色通道)》(附件1)。
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表(公开招聘)》(附件2)。
8.岗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员额备案制管理(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公告均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此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到所报考医院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2.绿色通道和公开招聘同步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旗人民医院4楼人事科;旗中医蒙医医院行政楼1楼人事科;旗妇幼保健院6楼人事科。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下载《报名登记表(绿色通道)》或者《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按要求填写信息,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同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4张。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以及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6.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绿色通道报名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同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岗位报名人数多于岗位人数的进行笔试。
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克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绿色通道面试和公开招聘面试同时进行:
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由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招聘和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克旗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顺序。
4.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
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胜任岗位要求的;(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需在2024年8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持毕业证书及培训证书办理入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培训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纳入员额备案制管理,报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自筹,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医院实际自主核定。
五、纪律监督
招聘期间,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系统纪检监察组、用人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纪律性监督。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审核(考试)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2024年6月11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咨询电话:旗人民医院**;旗中医蒙医医院**转9596;旗妇幼保健院**,**。
本简章由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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